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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10-19

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发挥科研经费引导撬动作用,加大高校基础研究培育力度,提升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基础研究重点培育)申报,我校受理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瞄准重大科学问题、重大产业需求、重大仪器研制、重大学科交叉的原创性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申报人原则上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青、杰青、重点或重大项目、重大研发计划,尚未立项但进入会议答辩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尚未立项的项目负责人。

(二)近三年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奖励的第一完成人。

(三)近三年在 nature、 cell、science 主刊,或“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等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或通讯作者。

二、申报要求

(一)此专项无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申请书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合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佐证材料须按申报书填表说明要求上传申报平台。

(二)经费资助周期及额度。资助周期不超过 3 年,科学技术类每项资助不超过 10 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每项资助不超过3 万元。

(三)同年度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类河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截止时间 2022 年 10 月 24 日上午11点。网上申报基本步骤如下:

(一)账号申请

项目申请人联系科研处添加账号(用户名) 和初始密码,登录后通过“密码修改”修改初始密码。该账号为未来使用系统的唯一账号,请牢记账号和密码。

(二)项目申请书填写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平台,按照相关要求和系统操作手册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进入“申请书管理”栏目,选择“申请书在线填报”子栏目,首次填写申请书时需先在欲申请的批次后面选“填写”,生成一项申请书记录,以后通过该申请书的“编辑” 操作填写申请书,在批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内容,然后点击“提交”操作完成申请书的提交,等待科研处审核,提交后的申请书将不能修改。可以通过“历史申报申请书列表” 子栏目查看申请书审核结果。

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申请书电子数据,由科研处直接报送到教育厅科技处。凡网上传送的项目内容均被视为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三)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导出

项目负责人请于2022年10月24日上午11点之前在线提交申请书,逾期不予受理。单位评审通过的项目,科研处会在线审核相应申请书,并联系项目申请人登录业务平台,在线生成项目申请书(带水印 PDF 版)。


联系人:贾慧慧 张鑫

联系电话:4187671

                                科研产业处

2022年10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