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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30

各二级学院、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建设稳定专业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科学高效组织开展2023年全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确保职称评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省科技厅启动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家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2.客观公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观念,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评审工作。

3.热心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二)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1.在工程技术领域取得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从事科技成果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3年以上,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方案策划、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好专业水平。

2.在企事业单位、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相关学术组织等,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或具有同等级职务以上管理人员。

3.京津等省外专家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入库。

二、组织方式

专家库征集专家,采用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省科技厅审核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

符合入库专家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二)单位推荐

入库专家所在单位要按照入库专家条件做好遴选和信息审核工作,经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省科技厅。

(三)省科技厅审核

省科技厅对照入库专家条件,对各单位推荐专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纳入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库,由省科技厅统一注册专家个人账号,入库专家收到信息回执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专家库系统[“河北省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系统”(http://111.63.208.196:8080)]在线完善专家个人信息。

三、有关要求

请申报老师,9月7日前提交《河北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kycjhk671@163.com纸质版提交到A518。9月30日前完成专家个人信息在线填报。


科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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