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定于第19、20周进行。
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方式
学校、教务处与校级专家督导组抽查,各二级学院、系、部自查、互查。
二、检查内容
1、期末考试:落实好期末考试出卷、巡视等工作,严肃考风考纪。
2、课堂教学:核查本学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提前结课、教学变更未补课等情况。
3、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与落实、教材选用、教学日历编写等情况。
4、各类实验实习报告、试卷、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等教学资料的规范归档。
三、期末教学检查总结
各二级学院、系、部在期末教学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报告,下学期在第一周内送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