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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4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总结一流专业建设成效,根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实施方案》(校教〔2020〕5号),《关于公布2020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校教〔2020〕12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的通知》(校教〔2021〕16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建设期满的18个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验收范围

2020年度、2021 年度立项的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名单见附件1。

二、验收流程

1、专业负责人对照《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标准》(附件3)填写《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3),连同建设成果支撑材料装订成册交至所在院系,支撑材料宜精不宜细。

2、各院系对专业进行自查自评,形成客观评价,在结题申请书上填写审核意见,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和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崇德楼A112)。

3、学校组织专家对材料进行评审,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肖瑞雪    

联系电话:4187663

电子邮箱:jyzyjs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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