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鉴于本学期学生手册已完成修订,其中综合测评将德育分及“智育奖罚分”内容中的英语四六级成绩加分规则细化并取消奖学金评选条件中英语成绩(包括四六级与大学英语成绩)的限制(具体修订内容可参考2025新版学生手册中《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修订)》(校政〔2025〕42号)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优秀学生奖励条例(修订)》(校政〔2025〕46号)的相关规定)。
为确保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兼顾规则过渡与院系实际,经研究决定,现明确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工作执行原则如下:《学生手册》修订前入学的学生(2022-2024级老生),按照本院系实际情况可自行选择沿用老规定或执行新规定;修订后入学学生(2025级新生),统一依新版规定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生处牵头设立“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的综合测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组长:赵海军
副组长:孙彬、李杰、胡万枝、赵成刚
成员:钟晓春、王 洁、于江利、李海波、杜 鹏、狄巨星、李树新、吴永强、庞 炜、赵有江、王 赫、刘美、陈天慧
二、工作要求
1.综合测评工作是学校各类奖学金评定的基础,也是国家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各院系应遵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严格做好告知宣传和评选工作。
2.各班要严格按照综合测评的实施程序,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开展本班上学年的测评工作。
3.各院系党委要对综合测评工作全程指导、最终把关,各班辅导员应自始至终对测评工作起到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作用,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期间,学生处将设立举报邮箱和电话,对师生反映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要严格按照《学生手册》的规定执行,以班级为单位申报。获奖名额、总评成绩、单科成绩、英语成绩都必须符合要求,不得突破规定,申报学生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该生资格且不再更换。
5.初步评选结果最晚于9月10日报送至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报送材料包括:《三好学生单项积极分子申报表》(注意区分新老规版本、切勿填错)、《综合测评情况简表》、《获奖名单汇总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详见群共享)。
学 生 处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