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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十佳大学生”和先进集体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处 发布日期:2025-10-09

各院系:

我校2024-2025学年综合测评工作已结束,根据《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将“十佳大学生”及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选名额及比例

(1)“十佳大学生”推选名额以各院系参加综合测评的学生人数为基础做如下分配:

2024-2025“十佳大学生”推选名额
院系 综测参评人数 名额
土木 1563 3
电气 1450 3
信工 1209 2
经管 1176 2
机械 1172 2
能源 1104 2
建艺 817 2
市政 856 2
数理 453 1
外语 297 1
信管 211 1

(2)根据综合测评结果,一个院系评选出不超过15%的班级作为先进班集体,不超过25%的班级作为优良学风班(详细评选细则见学生手册)。

二、报送材料

1、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十佳大学生和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

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十佳大学生申报表》个人申请事迹材料(附各种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十佳大学生”公开评选环节将通过个人演讲及现场问答展示个人风采(评委将参照候选人的申报材料、个人演讲、现场问答三个方面为依据打分,其中材料占20%,个人演讲占50%,回答评委问题占30%)。

3、先进班集体、优良学风班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书各类获奖情况复印件)、《班务手册》、《先进集体评选申请表》。申请表中必须写清楚《学生手册》中评选条件的各项要求,未写明的将视为不符合条件。班级中有欠费、违纪情况,不得申报


注意:请严格遵循2025年学生手册最新修订的先进集体评定办法为标准进行评选(详细评选细则见学生手册)。其中,先进团支部将不再作为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必要条件,英语四级通过率将不再作为优良学风班评选的必要条件,但申请表并未删除以上统计项,请各院系如实填报并将其视为重要参考条件优先考虑。


三、时间及要求

请各院系对上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务必实事求是,切勿弄虚作假,并于10月22日之前报送至学生处。

学 生 处        

2025年10月9日